三亚市旅游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5年5月28日,市旅文局收到省旅文厅转办的国家文旅部暗访检查组移交线索,反映三亚天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要素不全、导游未佩戴导游证等涉嫌违规行为。 经核实,该旅行社于2025年5月21日签订的10份海南省“一日游”蜈支洲岛合同中未载明旅行社编号、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营业地址等事项,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一)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二)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八)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十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的规定。 2025年8月21日,市执法部门对三亚天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5万元,导游吴琼芳罚款400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 2025年7月23日,游客通过小红书平台发帖反映,其报名海南新同行旅行社有限公司前往三亚游玩,旅行社报名前对游客宣传称该团无购物、纯玩团,实际在景区被推销、导游售卖特产。 经核实,2025年7月21日,导游于超勇在旅游大巴车上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八项 :“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八)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规定。2025年9月26日,市执法部门对海南新同行旅行社有限公司(属海口市注册地)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导游于超勇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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